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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》12月1日起正式实施
发布人:lujuan 发布日期:2023-10-19 15-04-27

2023年8月24日,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《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》;9月27日,省人大常委会予以批准。该《条例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10月18日,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对有关内容进行解读。《条例》主要包括总则、规划与用地管理、建设管理、保护区管理、运营与服务、安全管理、应急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,共九章六十五条。

济南 突出的地方特色就是泉水,泉水是济南 的城市特色和城市品牌。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修改《条例》过程中,把“优先保泉”作为立法的重要原则,将保泉护泉贯穿到城市轨道交通规划、建设、运营管理各个环节。

规划方面,明确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应当符合名泉保护总体规划,将泉水环境影响评价作为规划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。建设方面,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中保泉护泉的具体措施上升到法规中,对立项前开展地质勘探和泉水环境影响评价,施工中加强泉水出露点、径流通道保护,避免破坏泉脉和造成泉水水质污染,采取有利雨洪渗入地下等措施作出具体规定,保障泉水与地铁共融共生。运营方面,将传播泉水文化纳入城市轨道交通文化宣传的重要内容,利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者设施开展公益宣传,传播泉水文化,讲好泉水故事,展现济南城市风采。

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是城市民生工程,核心是为市民乘客出行提供更加安全便捷 的服务。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《条例》修改过程中,积极回应和维护好群众的利益诉求。明确规定“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应当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”,将征求公众意见作为编制规划过程中的重要环节。

作为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,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将从加快轨道交通建设、加强安全保障、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入手, 对标《条例》要求,认真履行法定职责,确保《条例》贯彻落实。下一步,将从硬件提升、软件提质、科技赋能等方面持续发力,完善服务设施设备,满足不同群体乘车需求;适时增加节假日、大型活动期间运力,延长运营时间,满足市民乘车需求;着力加强咨询服务、信息查询、购票出行等方面科技创新,让出行更加便捷 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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